第四届全国极品二胡评选活动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13-05-20 11:51

自2007年以来,中国音协二胡学会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极品二胡评选活动,全面推动了二胡制作水平的提升。拟定于2013年6月2—6日期间,在京举办第四届极品二胡评选活动。为保持评判标准的相对一致性,本届评选活动将延用第三届的主要规则,并在此基础上作适当调整。

活动章程

一、 本次评选活动参评琴分为标准琴和二泉琴两类。标准琴根据制琴材质设老红木和紫檀木两项,其中老红木主要为酸枝(含花梨);紫檀木主要为印度或非洲紫檀。二泉琴材质不限。标准琴(d1—a1)定弦,二泉琴(g和d1)定弦。 

二、 本次评选活动设金、银、铜三级奖项,具体获奖名额视参评琴数量和品质而定。同时设最佳工艺奖和最佳音质奖。金奖获得者将获得中国二胡学会理事的受聘资格,并授予“二胡制作大师”称号;银、铜奖获得者吸纳为中国二胡学会会员。所有获奖琴将颁发由全体评委签名的证书并由中国二胡学会授予奖牌。 

三、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评价标准的客观性,真正体现参评者的制作水平,规定全部参评琴须为完工后两个月以内的新琴,即评选前两个月内完成蒙皮工序。每个厂家参选琴数量为6把起送,最多不超过12把,具体品种由各厂根据自身技术优势自行确定。 

四、 本次评选活动将增设总成绩奖项,按照金牌3分、银牌2分、铜牌1分统计参评总分。总分排前的厂家或品牌获得二胡学会颁发的《中国优质二胡生产基地》牌匾,具体牌匾数视参评厂家数量而定。 

五、 活动评委由中国二胡学会25人以上的知名专家团队构成,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剔除三个最高、最低分,剩余分数总和计列排出评选名次。 

六、 参评厂家可派两名代表在活动期间与评委们共同参加中国二胡学会举办的联谊会、合影和颁奖音乐会等活动。 

七、 其他重要事项 

1、参评报名时间为3月10日——4月10日。报名表(代合同)可向中国二胡学会索领或从学会网站下载。报名时注明参评琴数量和种类,每把琴须缴纳报名费2000元。报名表寄出同时将报名费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报名表提交和报名费汇出后视为接受本次活动章程的全部条款。因个人原因弃权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各参评厂家在报名表及报名费寄出后,用特快专递将尚未蒙皮的成品琴筒寄至指定地点。琴筒上不得雕刻任何记号。参评琴数与寄递琴筒数的比例不超过1:2(如参评12把最多可寄24个琴筒,并区别种类)。琴筒寄出的截止日期为4月10日。组委会将在琴筒内贴上专用标签,于三日内快递寄回各厂家。正式评选前,组委会将验视标签是否完整,标签破损或不完整的琴均不得参评。 

3、6月 1—2 日,各厂家携参评琴到中国二胡学会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作弃赛处理。 

4、评选结果确认后,获奖厂家须按照金奖3万元、银奖2万元,铜奖1万元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缴纳评审费用,未获奖者不缴纳评审费。最佳工艺奖,最佳音质奖和《中国优质二胡生产基地》牌匾不缴费。获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上述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所得奖项,并将相关厂家参评琴捐赠希望工程。 

5、所有参评者一经报名,即表明认可本章程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填写报名表时,一定要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准确无误。 

6、参评者参加活动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组委会可提供相关服务。 

八、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 


中国二胡学会官方网站:中国二胡在线 www.chinahu.org 

琴筒邮寄地址:北京市陶然亭路53号北京工会干部学院356室 

北京华夏璇音艺术传播中心 杜怡璇收 

报名咨询电话:010-58348152 18301033771 

组委会指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亦庄经济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账号:6222020200058306586 

户名:余惠生 

(汇款后请保留汇款凭证并短信告知余惠生老师,电话:13801031320)。 



第四届全国极品二胡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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